为确保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锦丰片区幼儿园施教区划分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现就锦丰片区幼儿园施教区划分事项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具体操作如下(可选):
(一)登陆最新老虎机_即时比分网¥游戏手机版平台网站(网址:),进入主页-点击“互动交流”-“网上调查”-找到并打开“锦丰片区幼儿园施教区划分事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问卷调查”-填写问卷并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南中心河路2号政法大楼305室(法制科)收,邮编215600)。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