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锦丰镇安置分房五年规划》,结合当前安置分配情况,雁鸿新村一期已具备分房条件,为公开、公平、有序地做好分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分房办法
采用集中抽签方式实施分房,分房工作组由锦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各村负责人组成,公安部门、张家港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
二、房源基本情况
雁鸿新村一期共534套,其中大套68套(老户型34套、新户型34套)、中套198套(老户型68套、新户型130套)、小套268套(老户型102套、新户型166套)。
三、安置对象
根据雁鸿新村一期现有房源,拟对以下对象实施分房:
1、2019年签订老户型锦丰小高层安置的拆迁户;2019年及之前签订合兴安置多层,后更改为锦丰小高层安置的拆迁户(签订的也是老户型);
2、2020年签订锦丰小高层的拆迁户(雁鸿新村原地就近安置的4个村,分别是建设村、向阳村、联兴村、郁桥村)。
四、公示说明
1、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众对本事项的相关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属地单位或咨询机构提出。
2、公示期间,咨询机构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五、联系方式
1、责任主体
(1)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2)联系部门:动迁办
(3)联系人电话:0512-58951801
2、咨询单位
(1)单位名称:张家港坤达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朱工
(3)联系电话:18901562609邮箱:545294518@qq.com
锦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