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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医保热点咨询问题

来源: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4-04-03 15:18:53访问量:字体

一、问: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参保女职工可领取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为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生育前一个月须正常缴费),如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津贴可全额计发。

二、问:江苏医保云APP上申请了医保关系转入,现查询到转移手续已完成,为什么个账金额没有增加呢?

答:转移接续分年限接收和个账金额转移两部分江苏医保云APP查询进度显示已办结表示年限已接收完成。但个账转移金额要经过对公账户流转至转入地,所以对于有个账转移金额的人员其个账金额会晚于年限接收。

三、问:我父亲有多个子女,我们兄弟姐妹都可以与其建立家庭共济账户吗?

答: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是本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中主账户人要求是本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处于正常状态,绑定的家庭成员必须是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且参保状态正常。老人如有多个子女,所有子女均可作为家庭共济账户的主账户人进行绑定,但同一时间只能绑定一名主账户人。更换主账户人,需要先解绑,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

注:配偶父母暂未纳入家庭共济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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