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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及保障标准

来源: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4-01-23 15:38:40访问量:字体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及保障标准

2024年-2026年苏州全市统一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职工个人账户划转统一为30元/人/年。


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

1.退休职工:在2024年1月1日,划入年度个人账户后,已实现大病保险医保个人账户的扣款。

2.在职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2024年1月医保缴费到账后实现大病保险医保个人账户的扣款。

年度内新增参保人员:

由医保经办机构于该参保人员第一个月医保缴费到账后实现大病保险医保个人账户的扣款。

说明: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群众同样享受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自付费用保障标准:


大病保险合规自费费用保障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医保系统实现实时结算,实现了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待遇同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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