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
《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既有建筑安全动态管理实施办法》经度假区管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既有建筑安全
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最新老虎机_即时比分网¥游戏手机版平台:做好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既有建筑安全动态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加强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职责,着力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使用人落实主体安全责任,防范和遏制既有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张家港市既有建筑安全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张家港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结合现状,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范围内既有建筑(不包括在建未竣工房屋、工地临时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施目标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为目标,通过规范行为、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发动群众等方法,延伸监管触角,拧紧责任链条,构建全域覆盖、资源整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动态的动态管理体系,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的既有建筑安全监管目标。
三、实施办法
(一)建立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网格化网络
以渡口村、双中村、新圩村、老圩村、渡口社区及香山管理处为基础,建立6个网格化管理,各网格内设置既有建筑安全网格长1人,网格员1人。网格长由各行政村(社区)书记、香山管理处主任担任,负责各网格内既有建筑的安全总责及具体统筹、协调与管理区域内既有建筑安全事项。可在格子区域内划分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网格,在各网格内配置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网格员。各个网格必须按“不留盲区、不漏一幢”的原则划分管理网格。
(二)落实既有建筑改造公示(挂牌)制度
1.施工告示牌。既有建筑改造是指对既有建筑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的建设行为。度假区内所有既有建筑改造应当依法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根据工程实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上或工程投资额30万元(含)的既有建筑改造,到各网格办理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施工申请,申请报各网格长审核,再报总网格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规建部办理小型工程备案登记并在施工现场粘贴告示牌,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开工前,建设项目业主应按《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领并填写《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开工登记备案表》,施工告示牌在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同步发放。
2.改造内容。(1)禁止拆改房屋的基础、墙、柱、主梁及屋架等主要承重构件,或者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2)农村宅基地自建自住房屋依法可以不办理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的除外;(3)对于不需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结构改造,凡涉及开凿楼面结构层、扩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墙体等行为的既有建。
(三)实施动态网格巡查与管理
1.网格员应结合各类信息、线索,对网格内既有建筑(包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所有既有建筑)开展定期巡查,协助网格长开展工作,查看网格内是否有房屋装修、房屋拆改行为,核查既有建筑改造公示(挂牌)落实情况,以及隐患房屋的封闭管理等情况。巡查周期不宜大于7天/次,按实填写《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巡查表》。在日常巡查中,网格员需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巡查与管理,尤其在恶劣天气前后应增加巡查频次,直至房屋解危。
2.在巡查中,若发现有房屋有装饰装修行为时,网格员应核查施工告示牌及室内装修牌办理情况,未办理的,应督促业主办理相关手续。若发现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结构等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网格长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网格长,协同劝阻、约谈房屋安全责任人,制止破坏房屋结构行为并发放《房屋使用安全告知书》。
3.在巡查、排查中发现房屋疑似安全隐患时,网格员应及时向网格长汇报,并由网格长落实专家现场判定,填写《苏州市既有建筑安全排查表》对专家判定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网格长组织对户主发放《房屋安全隐患告知书》并按照隐患房屋做好巡查整治。
4.对新登记为经营场所的住房及自建房,由网格员核查经营许可证及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报告,对未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或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装饰装修行为时,应及时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职责分工
区规建部负责统筹协调既有建筑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各片区开展既有建筑安全动态管理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收集信息。
区政法办负责对区范围内违法建筑依法查处,指导各村(社区)对违建行为进行处置。牵头水派、城管等部门,对阻挠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行为进行查处。牵头做好排查及整治过程产生的信访事项的调处工作,并妥善处理。参与房屋解危工作会商并提供相关法律支撑。
区财经办应将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用于第三方专业人员排查判断、危险房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以保障既有建筑安全动态管理工作开展。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动既有建筑使用安全管理的法治化、信息化、全民化、社会化建设,发挥公众参与、举报奖励机制作用。
区党群办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组织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房屋使用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使用房屋的意识。宣传排危解危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隐患突出、违法拆改建的案例。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参加志愿服务的形式积极参与配合。
各网格全面履行属地职责,落实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巡查、核实、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
既有建筑安全动态巡查管理实施“日常巡查、定期排查、及时推送”的闭环管理模式。对于突发事件,应简化工作流程,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日常巡查:各网格应结合本区域内既有建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类房屋检查周期,组织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网格员、网格长在日常巡查中,应落实既有建筑改造公示(挂牌)制度,并将发现的情况及时汇报给总网格长。总网格长接到报告后进行现场核实,督导各村(社区)、香山管理处网格长及时处置,必要时联系区规建部和政法办依法处置。
定期排查:每年定期开展一轮房屋安全排查,重点针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建筑,经营性场所(包括用作出租)和人员密集性场所等公共建筑,无报建手续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农村三层及以上既有建筑等。排查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疑似隐患的,应及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或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安全隐患判定。
及时推送: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网格长发现房屋安全情况严重、问题复杂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给总网格长。对收到的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网络舆情等渠道反映的安全隐患信息,由区主管部门牵头处理,情况严重时将上报给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