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室、中心),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凤凰镇2024年度镇、村集中采购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凤凰镇2024年度镇、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镇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采购目录内货物或服务品目,50万元(含)以上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平台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含)以上至50万元以下由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
村(社区)、镇(村)属公司采购目录内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含)以上由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零星采购(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目录内属于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应当执行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零星采购,按本市网上商城的相关文件执行。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框架协议采购,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sjghxy/index.html
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
品目 |
编码 |
说明 |
备注 |
1 |
服务器 |
A02010104 |
|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2 |
台式计算机 |
A02010105 |
|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3 |
便携式计算机 |
A02010108 |
|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4 |
信息安全设备 |
A02010300 |
限于品目为A02010301、 A02010302、A02010303、A02010307的信息安全设备 |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5 |
复印机 |
A0202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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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影仪 |
A0202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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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多功能一体机 |
A02020400 |
|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8 |
触控一体机 |
A0202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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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打印机 |
A02021000 |
限干品目为A02021001、A02021002、A02021003、A02021004、A02021006的打印机。 |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10 |
LED显示屏 |
A0202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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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液晶显示器 |
A0202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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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扫描仪 |
A0202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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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碎纸机 |
A0202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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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乘用车 |
A02030500 |
限于品目为A02030501、A02030502、A02030503、A02030504、A02030505的乘用车。 |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15 |
多用途货车 |
A02030603 |
限于皮卡车。 |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16 |
电梯 |
A0205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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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不间断电源 |
A0206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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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空调机 |
A02061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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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19 |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A0208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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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家具 |
A05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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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用具 |
A050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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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复印纸 |
A0504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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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基础软件 |
A0806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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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24 |
应用软件 |
A08060303 |
限于信息安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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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出租车客运服务 |
C1503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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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软件开发服务 |
C16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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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C160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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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云计算服务 |
C160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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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运行维护服务 |
C160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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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网络接入服务 |
C1701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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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财产保险服务 |
C18040102 |
限于机动车辆保险服务。 |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
32 |
物业管理服务 |
C210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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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一般会议服务 |
C2201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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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苏州大市联动。 |
34 |
印刷服务 |
C2309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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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苏州大市联动。 |
35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C231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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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 务 |
C23120302 |
限于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服务。 |
小额零星采购实行相架协 议采购,张家港市内实施。 |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1.货物和服务类项目
村(社区)、镇(村)属公司采购20万元(含)以上,由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
镇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采购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由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50万元(含)以上,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采购。
2.工程类项目
400万元(含)以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平台招标;2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在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其中2万元(含)以上20万以下的安置房维修、学校暑期维修、市政管网维修、道路修缮、绿化补绿等小型工程,可以由实施主体分类合并后在年度预算内单独招标。
与工程相配套的设计费,100万元(含)以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平台招标;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在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
与工程配套的勘察、监理费,100万元(含)以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平台招标;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在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采购方式。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含)以上,采购人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预算金额达不到上述标准的,也可选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工程类项目必须招标的数额标准依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旧房拆除工程,旧房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原则上应公开招标。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张家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批准。
四、相关说明
(一)按《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及我镇管理要求,由镇、村级资金安排的工程类项目,应安排全过程审核或单项结算审核(初审),预算价100万元(含)以上项目应经第三方复审后结算,100万元以下项目,可抽取委托第三方复审后结算。
(二)目录内起点金额以下和目录外限额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可自行采购,自行采购应优先框架协议采购和网上商城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和网上商城不能满足需求或者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采购人可按照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自行采购(需提供比价页而证明)。
(三)常用办公设备的采购标准按照我镇规定的配置标准执行。
(四)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计算方法:
1.全部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以预算额为标准。
2.配套资金采购项目和多渠道筹资的采购项目,其中只要含有财政性资金的,以采购项目总投资为标准。
3.年内多次实施的采购项目以年度内本单位的采购总量为标准。
4.同一采购项目中含有货物、服务、工程两种以上类别采购内容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其属性。
(五)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
(六)各采购单位在编制2024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按照本目录及标准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项目的部门预算。
(七)采购单位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按照镇相关要求填写《凤凰镇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申请表》、《凤凰镇建设项目会办申请表》,完成审批手续后开展招标采购活动。需追加预算,也均需填写《凤凰镇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申请表》、《凤凰镇建设项目会办申请表》,追加预算在原预算10%以内且未达到采购目录限额的,由采购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应填写《凤凰镇建设项目会办申请表》报镇行政审批局招投标条线备案后方可实施。
(八)各单位采购3000元(含)以上货物或服务需填写《凤凰镇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申请表》。采购单位自行采购货物或服务单项合同在2万元(含)以上的,应到镇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合同备案。各主管部门要担负好监管职责,防止化整为零、逃避监管。年度自行采购货物、服务达到限额后,镇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不予备案。
(九)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评委费。村级项目由各村承担评委费,镇级项目由镇财政承担评委费,采购单位经办人先垫付后报支。工程招投标评标(评审)费由招标人承担,招标过程中的公证服务费,由申请者承担。
(十)镇纪委牵头,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建设管理局、农村工作局等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采购情况进行抽查审计。
(十一)驻镇条线直属单位参照本目录执行。
(十二)本目录由镇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三)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