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张家港市港口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效监管,做好辖区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工作,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秩序,根据上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8月6日—8月29日联合市生态环境部门成立相应的检查组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了对港口企业多头检查,减少了涉企检查频次,解决了重复检查的问题。
本次检查组共检查港口企业24家,检查涉及审批及备案手续、污染防治设备设施、污染物排放处置、污染应急处置四个方面。重点检查港口经营许可发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配备与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岸电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配备到位并保持有效运行,港口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以及是否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是否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等方面。
检查结束后,现场通报反馈检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港口企业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有效闭环和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