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张家港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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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
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根据《江苏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苏水资联〔2017〕2号)和《苏州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苏府办〔2017〕350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践行“四大路径”、建设“四个港城”、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排头兵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双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以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强对双控行动的规范和引导,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制度创新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加强水情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科学合理逐级分解双控目标任务。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8.51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7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8%和1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9;全市水功能区达标率82%以上,河湖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长制改革全面落实,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水治理体系率先形成,水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态文明格局初步确立。
二、明确目标责任
(四)健全指标体系。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做好水量分配工作,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作为涉水管理和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格强度指标管理,通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明确强度控制要求。
(五)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考核要求,考核结果纳入各镇(区)党政主要领导生态环境责任审计体系。
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落实重点任务
(六)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2018年,按上级要求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与预警系统平台,初步形成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滚动评价机制,对严重超载、超载地区实行监测预警制度,推动监测预警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城市总体规划应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篇章,并与规划同步编制;重点推进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综合评价水资源支撑条件,提出有关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对策措施以及优化调整建议。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从严核定许可水量。规范取水许可审批、验收以及取水许可证核发和延续、变更等管理,取水许可全部录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七)严格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年度取用水计划指标不得超过规划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全市计划用水户的年度计划用水总量不得超过本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建立健全用水总量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户实行在线监控并接入江苏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取用水台账。加强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苏州市行业用水定额。
(八)推进水功能区达标整治。依据《张家港市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落实“一区一策”整治,对达标整治完成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性检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对各镇(区)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之中。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把限制纳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严格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对所在河道现状纳污量已超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的工业项目不新增审批排污口,并强化中水回用和深度处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水质。
(九)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建立健全完善权责明确、制度健全、监管有力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查明问题。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清单和相应对策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申请、审批程序,以限制排污总量为依据从严控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监测、定期通报、档案管理和统计等制度。
(十)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贯彻落实《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和《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组织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和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基础上,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省级节水型社区、园区、企业、单位、学校等各类载体建设标准,分类实施推进,不断扩大载体建设覆盖面,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
强化农业节水。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为核心,通过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建立不同地区农业节水模式、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等综合性措施,构建节水型灌溉工程体系,逐步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大力发展管道灌溉以及喷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等措施,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强化工业节水。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纺织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新建一批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
强化城镇节水。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到2020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市8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70%以上学校建成节水型学校。
(十一)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组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配合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强化地下水水质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
(十二)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进一步做好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减少水资源消耗。加快完善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雨水、再生水,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利用系统和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建设,对于城乡绿化、环境卫生、观赏性景观、生态湿地等环境用水,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应当使用再生水。
(十三)加快理顺水价形成机制。按照上级部署,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补贴机制,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完成改革目标。建立完善分类定价、差别水价、阶梯式水价等水价机制,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到位。计划用水户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执行到位,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十四)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逐步推行用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同行业、同用水环节执行同一标准。重点抓好规模以上取水大户的监管,加强对主要用水设备、工艺和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的监控管理。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考核,特别是强化对用水大户的监控考核,定期开展用水合理性分析、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工作。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账。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其内部节水管理水平。
(十五)加快推进技术与机制创新。大力推进综合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
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在企业产品、公共机构、农业社区等领域,鼓励并指导用水户参加国家、省、苏州市水效领跑者活动,树立行业节水标杆。组织开展企业水效对标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用水节水水平。推动开展合同节水,加大节水技术集成推广,通过第三方服务模式重点推进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技术改造。按照省水权制度要求,明晰区域和取用水户初始水权,推进确权登记,推进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探索水权交易,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市发改委、水利局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七)创新支持方式。市镇两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授予私企特许经营权(BOT)模式等,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等领域。
(十八)夯实管理基础。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法制化进程,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用水审计、合同节水、水效领跑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
(十九)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要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